【党史百讲】第二十五讲 敌人第二次“围剿”苏区与苏区的反“围剿”准备
第二十五讲 敌人第二次“围剿”苏区与苏区的反“围剿”准备
第一次“围剿”中央苏区惨败后,蒋介石并不甘心,不久,即重新调兵遣将,策划向中央苏区发动第二次大规模军事“围剿”。
1931年1月29日,蒋介石委派国民党军政部长何应钦取代鲁涤平,代理总司令职权,赴江西指挥湘鄂赣闽四省“围剿”部队并兼任南昌行营主任。2月4日,何应钦抵南昌,着手改组南昌行营,召开军事会议,根据蒋介石亲自确定的“厚集兵力,严密包围,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的作战方针,制定出新的“围剿”计划。
为了组织这次“围剿”,蒋介石调集了18个师又3个旅,共计20万兵力。至3月下旬,何应钦已将他们全部集结在中央苏区周围。敌人的具体部署为:王金钰任总指挥的第五路军4个师(公秉藩第二十八师、郭华宗第四十三师、郝梦龄第五十四师、上官云相第四十七师)驻在赣江东岸的吉安、吉水、永丰一带;罗霖第七十七师驻扎在赣江西岸泰和至安福一线;朱绍良任总指挥的第六路军3个师(胡祖玉第五师、毛炳文第八师,许克祥第二十四师)驻在南丰附近;张孝新第十三师驻在南丰南城、黎川一线;第十九路军的第六十师和第六十一师及第十二师马崑三十四旅在兴国至赣州一线;孙连仲任总指挥的第二十六路军第二十五师和第二十七师驻宜黄、乐安;关树人的骑兵第一师驻宜黄、抚州、樟树间;刘和鼎第五十六师驻建宁;韩德勤第五十二师驻峡江、新干、清江间。这样,就形成了一条西起赣江、东至建宁700里长的弧形包围圈,向中央苏区压迫过来。此外,国民党空军航空队第一、三、五分队共7架飞机,分驻南昌、樟树、吉安各机场待命,准备随时侦察轰炸各地红军。有鉴于此,何应钦狂妄地宣称:此次“围剿”苏区,“我们已有完整精密的计划,无论在物资上精神上,都占有绝对优势,相信最短时期内,一定有剿灭共匪可能”。
3月中旬末,红一方面军总部获知了国民党军即将向中央苏区发起第二次大规模进攻的消息,并通过缴获的无线电台,准确地掌握了敌人的军事部署。毛泽东、朱德等红军统帅们,依据第一次反“围剿”胜利经验,领导苏区军民迅速行动起来,准备粉碎敌人的第二次“围剿”。
首先,最重要的是进行政治动员,坚定反“围剿”战争的胜利信心。3月20日,中革军委总政治部主任毛泽东在宁都黄陂发布了总政治部第4号通令:《二次战争的意义目前敌我形势和争取二次战争胜利的工作》。《通令》指出粉碎敌人第二次“围剿”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深刻分析了敌我形势和争取第二次反“围剿”胜利的6个有利条件:“一个最大的优胜条件,就是军心团结,大家摩拳擦掌只想打仗。第二,龙冈战争之后,我军加强了实力(枪弹、政治、军事训练等)。第三,增加了地方武装,武装了群众,统一了地方武装的指挥。第四,富田事变的解决,争回了被欺骗的群众。第五,争取了三都七堡这个最反动的区域,扩大了宁都、石城、广昌、南丰、永丰等地的群众斗争,肃清了部分的地主武装,巩固了战争的后方。第六,红军第七军到江西,给群众一个兴奋,给二次战争一个帮助,所以第二次战争的胜利,是必然归于我们的,只要我们大家下决心,努力去争取”。《通令》要求各红军部队和各县、区、乡、村,各级都要召开动员大会、誓师大会,深入进行政治动员,鼓舞斗志,明确任务,增强胜利信心;要求地方苏维埃政府要组织慰劳红军代表团到红军部队进行慰问动员;要做好瓦解白军士兵的宣传工作。《通令》还分别发布8条对红军和12条对白军的宣传口号,号召苏区军民“勇敢冲锋!”“拼命杀敌!”“活捉何应钦!”“打倒蒋介石!”
3月21日至22日,中共赣西南特区委书记陈毅主持召集中路各县区代表联席会议,研究了发动和组织苏区群众支援和配合红军第二次反“围剿”的问题,同时制定了一系列适合当时情况的财政经济政策。接着,红一方面军召开了政治工作会议;月底,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也召开了各县苏政府主席、游击队长和群众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对反“围剿”的政治动员和支前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其次,完善土地革命的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农民对革命战争的支持。帮助农民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是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第二次反“围剿”战争的一项重要工作。赣西南苏区的土地分配工作,早在1930年冬就已基本结束,广大苏区农民都分得了土地。但是按照中央原先规定,农民对分得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革命积极性。苏区中央局成立后,曾于2月8日发出《土地问题与反富农策略》的第9号通告,批判了“没收一切土地”和“土地国有”以及对富农进行过火斗争的错误,指出必须满足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要求。2月28日,毛泽东在黄陂根据苏区中央局通告精神,以中革军委总政治部主任名义,致信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明确指示:过去“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分好的田,即算分定。“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生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吃不完的,任凭自由出卖,得了钱来供给零用,用不完的,由他储蓄起来,或改田地,或经营商业,政府不得借词罚款,民众团体也不得勒捐……农民一家缺少劳力耕田不完,或全无劳力一点不能自耕的,准许出租,租完多少,以两不吃亏为原则,由各处议定。还有红色区域准许自由做生意,赚得钱来均归本人”。毛泽东在信中指出,作出这些规定,“是民权革命时代应该有的过程,共产主义不是一天做得起来的,苏联革命也经过许多阶段,然后才达到现在社会主义的胜利”。毛泽东的这封信,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作了正确的理论阐述,从而使党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方针政策得到完善。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于3月间发布了“为督促分配土地及宣布土地所有权”之布告。这个问题的解决,不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大闹春耕的积极性,而且激发了大家为保卫土地革命胜利果实而参军参战的革命热情,从而为反“围剿”胜利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第三,大力加强地方革命武装建设。第一次反“围剿”胜利后,红一方面军总部就将在战争中缴获的近5000支枪,分发给赣西南各县苏区,以扩大地方武装。1931年2月中旬,苏区中央局就苏区地方武装的组织和工作路线发出第10号通告,决定对赣西南地方武装进行整顿并实行统一指挥,要求各县农村除组织以梭镖为主的赤卫队以外,还要组织脱产的红军独立营、独立团和独立师,在城市组织红色警卫队。3月7日,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发布了“关于争取第二次战争胜利的意义及地方武装的任务”的《第1号通令》,决定将赣西南的地方武装划分为9个“工作战区”,设立9个区指挥部,统一指挥地方武装参战。其中在赣南设立的3个指挥部是:东路(第1区)指挥部,指挥宁都、广昌、南丰、乐安4县赤卫军和红色警卫营(连);东河(第6区)指挥部,指挥赣县、于都地方武装向赣州迫近,扰乱国民党第十九路军后方;第4指挥部由兴国县苏政府军事部代行指挥职权,负责指挥兴国和于都北部地区以及赖村、青塘、江口、城岗、龙冈头等地地方武装,对付兴国的第十九路军。《通令》还规定地方武装在反“围剿”中应担负起十大任务,即:扰敌、堵敌、截敌、袭敌、诱敌、毒敌、捉敌、侦敌、饿敌、盲敌。随后,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召开了为期3天的河东各县地方武装联席会议,对地方武装的任务、编制、训练及战术等,进行了详细讨论,作出了决议;同时根据反“围剿”斗争的需要,在上述9个工作战区之上再成立东、西、南、北、中5个指挥部,以加强对地方武装的统一指挥。
此外,对于红军在反“围剿”中所需的经费给养,也作了充分准备。
二十万军重入赣,
风烟滚滚来天半。
唤起工农千百万,
同心干,
不周山下红旗乱。
毛泽东填写的《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一词的下半阙,生动形象地反映了苏区军民同仇敌忾与国民党“围剿”军决一死战的必胜决心。
(市委党史办供稿,执笔胡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