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客家新闻网 > 专题 > 专题栏目 > 党史百讲

【党史百讲】第六十讲 赣南苏区党的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2012-11-09 15:44    来源: 中国赣州网
关注客家新闻网

苏区时期,随着革命斗争的发展,赣南地区党的组织不断发展壮大。赣南在1926年8月成立第一个中共支部时,只有3名党员。1927年春发展到630人,1928年底有1500余人。1929年5月统计共有党员3000余人。1930年秋,全赣南党员数发展到7700人以上。1933年最多,约有50000人,约占当时赣南苏区人口总数的2.4%。在整个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赣南先后建立的中共特委(或相当于特委)一级组织共有22个,建立中共中心县委组织4个,中共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一级)组织40个。

党组织的发展壮大,是革命发展的根本保证。然而,由于“党的组织基础的最大部分是由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成分所构成的”,因而党内存在种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存在小农意识、保守思想、家庭观念、地方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金钱主义等现象。这些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存在,防碍党的正确路线的执行,如让其滋长发展,势必对革命造成危害。因此,赣南党组织在经受血与火的斗争考验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1929年12月红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后,赣南党组织即以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精神,进行自身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并且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1、思想建设方面。

第一,注重向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灌输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注意提高全体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对广大人民群众,则注重宣传党和红军的政治主张和方针政策,提高全体人民群众的革命觉悟。为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中央苏区在印刷出版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由中央出版局出版发行了一大批马、恩、列、斯著作,如《共产党宣言》、《论“左”派幼稚病》、《无产阶级革命与叛徒考茨基》、《国家与革命》、《论反对派》等。许多党员、干部得到这些著作后,如获至宝,珍藏身边,反复研读。中央党校、苏维埃大学、红军大学等高等和中等学校,以及各种类型的训练班,都开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1933年春夏间,中共中央局和中共江西省委机关,还分别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和“马克思主义研究分会”。张闻天等同志经常向干部、党员作马克思主义理论讲演。可以说,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中央苏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始终,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抓得很紧,形式也多种多样。党员学习后要考试,公布成绩,评比竞赛,通过学习,许多原来没有文化和理论基础的贫苦工人、农民,都懂得了许多革命道理,提高了思想觉悟。他们在革命斗争中逐步成长为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

第二、政治思想工作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入耳入脑,效果显著。以宣传工作而论,既有文字宣传,也有口头宣传,形象宣传。文字宣传形式有:印发张贴各类布告、宣言、传单,刷写标语、口号、红色歌谣,创刊出版各类报纸、刊物、图书等等。口头宣传主要是演讲宣传、现场鼓动。形象宣传主要是通过戏剧、歌曲、绘画等等艺术形式和艺术活动,寓教育于娱乐之中。由于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做到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因而对提高党团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起到很好的作用。

第三,发动党员干部人人动手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起宏大的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做到专业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与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紧密结合。这样,既可形成一种强烈的氛围,受教育面又广,效果特好。

第四、注重通过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苏区党组织都制定并坚持了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每周要有3次向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每周开1次党小组会;党支部每周都要开支委会,研究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每月以支部为单位坚持上1次党课;每逢星期六为党的活动日;等等。

由于加强了党员队伍建设,赣南苏区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扩大红军为例,1932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两个月中,公略、于都、宁都、兴国等9个县统计,共扩大红军8977名,其中党团员共4133名,占总数的48%。兴国模范师全师5000余人集体报名上前线,就是在模范师党团员和干部带动下涌现出来的典型。1934年夏扩红运动中,于都县保林区石田乡党支部书记蔡桂香,带领整个支部的党员,集体报名当红军。在他们的带动下,这个乡这一次报名当红军的人数就占全区的80%。除了自己带头外,广大党团员还带头动员自己的亲属参加红军。兴国县委提出的党员干部“十带头”,不仅当时受到全县人民的称颂,至今仍在影响着赣南苏区的广大党员干部。至于在战场上带头冲锋陷阵,在艰苦困难的任务面前抢挑重担,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保卫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不惜流血牺牲,等等,这些事例同样俯拾皆是。

2、组织建设方面。

苏区时期,无论地方还是军队的党组织,除了始终注意加强各级领导机构的建设外,还特别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当时,党的支部基本上是以乡为单位建立的。有些支部党员人数较多,就在支部之下建立分支部。据统计,赣南苏区各县90%以上的乡都建立了党支部,如兴国县115个乡建立支部123个,瑞金县78个乡建立支部123个。在红军部队和游击队中,“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一直没有改变。

在艰苦复杂的革命斗争中,党支部很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像兴国的长冈乡支部、高兴区黄岭乡支部、于都的平安乡支部等等,都是受到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局表扬的坚强战斗堡垒。

苏区时期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有着许多宝贵的经验:

一是注重抓好支部干事会班子建设,使党支部有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设支部干事会,由3至5人组成。1933年苏区中央局召开闽赣两省组织工作会议时,根据变化的情况,决定支部干事会可扩大到9人至11人。干事会中除设书记、副书记外,还设工会、军事、宣传、党员教育、妇女、贫农团、统计调查收党费(即组织干事)、苏维埃、青年等干事;并且规定工会、宣传等干事之下还可设工会工作委员会和宣传工作委员会。由于支部是以乡为单位建立的,范围较大,因此适当扩大干事会人数是必要的。各级党组织都十分注意加强对支部领导成员的培养教育,经常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中共苏区中央局从1932年夏起,还每年发动开展一次“支部改造运动”,发动全体党员对本支部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发现缺点错误,制订整改措施;同时对支部领导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洗刷那些不称职的支部领导成员,选举那些积极工作、革命斗争坚决、群众观点好的党员,担任支部领导。

二是制定颁布支部工作条例、法规,使基层支部工作有所遵循、规范。中央苏区基层支部的领导同志,大多数党龄不长,缺乏支部工作经验,为了适应加强支部建设的需要,苏区党的领导机关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支部工作条例、法规,供支部工作的同志学习、参考,并逐步形成较为规范化的工作制度。红四军中最先制定的支部工作条例性文件,是1929年7月13日由第三纵队政治部编写的《党员训练大纲——支部工作》。后来,红军政治机关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红军党支部建设的一套较为完整的条例、法规,如1932年初红军总政治部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中党的连支部及团委暂行条例》及《支部工作纲要》等。苏区地方党组织也及时制定了一些有关条例,如1931年6月7日中共赣西南特区委发出的《关于支部工作的布置》等文件,对支部工作的重要性、支部组织的建立、工作内容、支部各种会议的召开及应注意的事项、党小组的建立及活动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非常便于基层党组织操作。

三是建立中心支部和模范支部、抓好典型和重点,以重点带动一般,以先进带动后进。所谓“中心支部”,就是在一个地区,由于这个支部所处的地理位置重要,它的工作可以影响周围的支部,那么这个支部即确定为“中心支部”。所谓“模范支部”,就是各项工作都处于先进行列的支部。1932年夏,中共苏区中央局组织部提出,每个县、区都必须有计划地建立党的中心支部和模范支部。根据苏区中央局的要求,各县委、区委领导在时间和人力的分配上,都重视抓好这两类支部的建设。地方党委的委员都分别编入到这两种支部中去参加组织生活,实行面对面的领导,通过抓中心支部和模范支部的建设,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四是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使支部生活能正常开展。主要是3个方面的制度:(一)会议制度。规定支部(包括分支部)干事会每7天开1次,党小组会每5天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个月开1次。红军中由于情况特殊,开会时间灵活掌握。(二)党费收缴制度。(三)工作报告制度。支部要定期向区委、县委报告工作,区委、县委、省委也要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这样既可使上级及时了解基层工作情况,也可使基层党支部的同志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市委党史办供稿,胡日旺执笔)

[责任编辑: 王宗]
推荐新闻

 视觉

    版权说明 赣州市融媒体中心 市民服务投诉热线:0797-812208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36120230008 ICP备案/许可证号:赣ICP备2023016447号 
    赣州市融媒体中心 WWW.NEWS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