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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百讲】第五十七讲 苏区地方革命武装的建立和发展

2012-11-07 07:48    来源: 中国赣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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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28年春农民武装暴动开始,赣南地方革命武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完整的地方革命武装体系,为创建和保卫中央苏区、发展壮大主力红军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1928年2、3月间南康潭口、赣县大埠、信丰、于都和寻乌等地农民武装暴动失利后,党组织从失败的教训中认识到了建立革命武装的重要性,先后创建了工农革命军第十五纵队(于北桥头),十九纵队(安远)、二十一纵队(寻乌)和二十六纵队(信安定边)。1929年春至1930年冬,赣南革命斗争得到红四军、红五军的帮助、支持,地方革命武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先后创建了红十六、二十五、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六(新编)、二十七、二十八纵队和红四团、红二十二军、红三十五军等地方红军和主力红军。此外,在这一时期,各地建立了规模不等的赤卫队、游击队组织;1930年5月成立了赣南暴动委员会和暴动总指挥部等地方武装领导机构。

1931年初中央苏区第一次反“围剿”胜利后,为了对地方武装实行统一指挥,提高地方武装的战斗力,中共苏区中央局发出《地方武装的策略组织和工作路线》的第10号通告,对赣西南地方武装进行初步整顿。通告要求各县农村除普遍组织以梭标为主的赤卫队外,还要组织脱离生产的红军独立营、独立团和独立师,在城市组织红色警卫队;要求所有地方武装必须建立党的组织和政治工作制度,加强军事训练,提高战斗力。1931年3、4月间,苏维埃中央军委召开了苏维埃地方军事会议,专门讨论地方武装问题,通过了《地方武装的组织编制和军事训练决议案》。《决议案》明确规定:地方武装分脱离生产与不脱离生产两种。凡地方游击队、红色警卫营(连)及特务队,即是脱离生产的组织,是地方红军;赤卫队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地方红军和主力红军的预备军。根据这一《决议》规定,赣南苏区各县从1931年春起都成立了脱产的红色警卫营,区成立红色警卫连。

赤卫军组织也普遍建立,每乡编一连或数连成营,每区编一团,每县一师。在进行整顿的基础上,各级苏维埃政府统一设置军事部,还成立了赣西南赤卫军总指挥部,下设东、西、南、北、中5路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县地方武装配合红军开展反“围剿”战斗。1931年6月初第二次反“围剿”战争结束后,即组建了赣南红军独立师(独立六师)、赣东红军独立师(独立四师)和永吉泰红军独立师(独立五师)。

1932年3月22日,江西军区政治部又颁发了《江西地方武装暂行编制大纲》。《编制大纲》规定,各县现有脱产的红色警卫营、连、排和各种形式的游击队,一律取消,所有地方武装一律编成独立团;全省建立南、北、中3个军5至9个独立师和1个警卫师,各县独立团拨归就近活动的独立师指挥,其中赣南地区瑞、会、寻、安各县独立团归独立三师指挥;信、康、于、胜、赣等县独立团归独立六师指挥;宁、乐(安)、南(丰)、广(昌)、石等县独立团归独立四师指挥。各县独立团都统一给予番号:会昌独立团为独立三师第五团,瑞金为第六团,安远为第七团,寻乌为第八团;南广独立团为独立四师第四团,宁都为第五团,石城为第六团,乐安为第七团;于都独立团为独立六师第一团,赣县为第二团,胜利第三团,信丰第四团,南康第五团,兴国第六团。此外,每县另成立一警卫连,负责保卫各县红色政权。除上述脱产、半脱产地方武装外,各县还将有快枪、有训练、能调动远出的青壮年编成赤卫军模范营、模范连;还有不分男女老少编成的赤卫军或少先队,他们都是不脱产的。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由独立师、独立团、警卫连、赤卫军模范营(连)和赤卫军、少先队组成的完整的地方革命武装体系。

1932年冬,中央苏区腹地各县已成为巩固的苏区。苏区军民在军事上面临的任务,主要是“向外发展革命战争”,扩大苏区,同时准备粉碎国民党军队即将开始的第四次“围剿”。中央苏区地方武装的任务,主要是向主力红军输送兵员,配合红军主力作战。为适应这一新形势的需要,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32年7月7日发布第14号训令,要求在7月内各县或几县联合成立一个红军补充团,训练扩大到主力红军中的新战士。补充团归各县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领导,同时就近受军区、军分区、卫戍司令部和军委后方办事处的指挥。

1932年9月20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又发出第15号训令,同年12月20日发出第1号密令,对苏区赤卫军的建制作出新的规定,即:赤卫军每县成立1军,每3区成立1师,每区成立1团,每乡成立1营,每营2连至5连,每连3排,每排3至5班,每班10至15人。赤卫军隶属于各军区指挥,各县苏军事部长兼任赤卫军军长,党县委书记兼任军政委。在赤卫军中,每县单独成立1个半脱产的模范师,每区成立1个模范营,每3区合编为1团,每县3至5团成立1师。模范师所担负的任务:一是配合红军行动,支援红军作战;二是训练赤卫军的下级干部;三是为主力红军补充兵员。根据上述两个训令,从1932年冬开始,赣南的兴国、于都、胜利、赣县、宁都、石城、瑞金、会昌、安远等县,都组建了红军补充团和赤卫军模范师、模范营。这就使苏区地方武装组织更严密、科学,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除上述地方武装组织外,赣南的寻乌、会昌、安远、信丰、赣县等边界各县,还组织了人数不等的挺进游击队,经常深入到邻近的国民党统治区域,开展游击战争,打击边界附近的反动地主武装和小股国民党军,为保卫边界苏区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了重大贡献。

(市委党史办供稿,胡日旺执笔)

[责任编辑: 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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