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百讲】第四十九讲 中央苏区的商业及对外贸易

在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中,商业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实行长期、严密的经济封锁,给根据地的经济生活造成严重困难。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扩大,革命战争的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受到威胁。因此,搞活苏区物资流通,把苏区的农副土特产品输出到白区去,从那里换回苏区军民急需的工业产品,是商业战线的艰巨任务。
苏区的商业贸易是在反对敌人的经济封锁和反对中间商人过分剥削的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按所有制不同,苏区的商业大体可分为公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3大类。
公营商业,主要有对外贸易局和粮食调剂局。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保证苏区物资供应,苏区开展了对外(白区)贸易。1933年2月,中央政府在瑞金城河背南门岗设立了专门机构——中央对外贸易局,隶属国民经济部。其中赣县江口的对外贸易分局发挥的作用最大。它下设大湖江、储潭、良口、武索4个采办处和3个仓库,有100余名工作人员。主要出口苏区生产的粮食、钨砂、生铁、樟脑、烟叶、茶油、花生、豆子、生猪和竹木等,进口苏区急需的食盐、布匹、西药等。每月出口营业额少则60万元,多则150万元,进口少则130万元,多则200万元,以黄金、银元为货币交易。地处白区的赣州是苏区进行对外贸易的主要贸易地。出口物资由江口转往赣州,再从赣州购进急需的物资。江口贸易分局以赣州为秘密据点,派人暗中与赣州商人建立贸易联系。当时赣州城最大的商号“广裕兴”曾与江口贸易分局秘密合作,并互派代表,互设秘密采购站。1933年夏天,江口贸易分局设法通过赣州商人,从白区上海购回一部铸造银圆的机器。1934年7月,江口分局受命在2个月内筹办6万元西药的任务。他们通过赣州白区商人,仅40天就办到了8万余元的西药,缓解了红军急需。
党和苏维埃政府不搞对外贸易垄断,并以减免税收的办法,奖励私商输出与输入各种必要商品。出口产品如谷米、豆子、茶油、烟叶等,进口产品如盐、洋油、火柴、棉花、布匹、药品、医药器具、印刷材料、钢铁、兵工原料、手电筒、电池、汽油等,均照应纳营业税额减半收税,从而调动了苏区和白区商人的积极性。
在开展对外贸易的艰苦斗争中,赣南人民不顾生命危险,战斗在敌人的封锁线上,以自己的智慧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支援苏区的反“围剿”战争。会昌西江有一户贫苦农民,3兄弟来往于赤白区担任运输工作,两个哥哥牺牲在敌人的封锁线上,剩下的一个弟弟仍然继续战斗。类似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由于敌人的进攻与掠夺,奸商富农的投机操纵,苏区曾一度出现粮食短缺。为了保障红军和群众的粮食供应,打击奸商富农屯积居奇,抬高粮价,从中盘剥的现象,临时中央政府于1933年2月决定创办粮食调剂局,中央设总局,省设局,县设分局,重要的圩镇设支局。粮食调剂局的任务主要是收购、储备粮食,调剂粮价,组织出口。全苏区每月约有20万元的粮食经过调剂局流转,不仅有力地保障了红军和各级苏维埃机关的粮食供应,而且有力地打击了奸商的投机行为,平抑了苏区的粮食价格。粮食调剂局的设立,对促进苏区的粮食生产,安定群众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合作社商业是群众自己集资,从流通方面发展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商业,以消费合作社和粮食合作社为主要形式。
消费合作社是为社员提供日常必需消费品,使之免受私商中间剥削的一种群众性经济组织,其资金由群众自愿入股。社员既是股东又是消费者。合作社获得的利润,大部分留作资金积累,一部分作红利分给社员。消费合作社县设总社,管批发;区设分社,乡设支社,管零售。合作社还组织货郎担深入田间屋场,流动营业,方便群众。如兴国上社区1932年9月至1933年3月,400元本钱赚了600多元,以50%为公积金,10%为营业者及管理人员奖励金(即工资),10%为文化教育费,30%分红。分红时要结算账目,张榜公布。群众通过分红得到利益,更加踊跃入股。至1933年7月,兴国上社区消费合作社共有2000股,合1000元。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号召苏区各区乡要学习上社区的消费合作社。至1934年2月,中央苏区共建立消费合作社1140个,社员295993人,股金322525元,其中以兴国、瑞金、胜利、赣县办得最好。
粮食合作社是专门经营粮食流通业务的群众合作经济,是粮食调剂局的群众基础,由群众自愿以交钱或缴谷集股。秋收时以高于当地市场谷价向社员收购稻谷,除存储一部分供来年青黄不接时社员急需外,大部分陆续运至粮价高的地方出售或出口至白区,赢利的钱一部分作公积金,一部分拿出给社员分红。1933年7月,兴国县办起了88个粮食合作社,胜利县392个,赣县130个,博生县56个。1933年8月,中央政府提出每乡建立一个粮食合作社。至1934年2月,整个中央苏区共办起了10712个社,社员243904人,股金242079元。兴国、瑞金、宁都、于都、胜利等县实现了每乡一社的目标。
中央苏区的合作社商业,是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它不是单纯以追逐利润为目标,而是以支援革命战争和改善群众生活为目的。它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实行民主管理,坚持集体利益和社员个人利益兼顾的分配原则。因此,合作社受到苏区群众的普遍称赞。合作社运动成为苏区经济建设工作中的主要一环,在苏区经济中有着重要地位。
赣南苏区的私营商业,主要由小商小贩组成,小商品经济在苏区占绝对优势。保护私营商业、恢复集市贸易,是苏区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因此,苏区采取比白区税率低的鼓励措施,白区的中小商人和小商贩乐于寻找各种途径、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冲破国民党的封锁,设法到苏区经商。如上犹营前圩日,从唐江、崇义、桂东、遂川等处来的小商人多达200人,超过了革命前的水平。他们巧妙地躲过国民党军警的哨卡,挑着苏区紧缺的食盐、布匹、药材和其他日用品来卖,又购回苏区的猪仔、荠粉、豆豉、食油等农副产品。商人有利可图,苏区的经济也活跃起来。
由于党和苏维埃政府实行了正确的商业政策,公营商业、合作商业和私营商业这三条商品流通渠道在根据地内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同时发展,大大地活跃和发展了苏区经济。它对改善人民生活,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支援革命战争,起了重要作用。
(市委党史办供稿,胡日旺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