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在线】
近日,大余县人民法院将审判法庭搬进大余县新城镇周屋村周氏宗祠,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地20余名村民现场旁听。
原告与被告双方此前因生活琐事产生嫌隙,在争执过程中激化了矛盾,最终导致肢体冲突,造成原告受伤。事后,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把控庭审节奏,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规范进行,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结合案件实际就地开展法治宣讲。针对农村地区多发易发的邻里、家庭矛盾纠纷,法官巧妙融合当地深厚的理学文化底蕴,向在场乡亲推心置腹:“远亲不如近邻,遇事要讲理、讲法,千万别因为一时之气拳脚相向。一旦造成人身损害,不仅要承担医疗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实在是得不偿失。”
古朴的宗祠内,法槌起落,这场“家门口”的特殊庭审,为旁听村民上了一堂直观、深刻的法治课。65岁的周大爷坐在条凳上听得格外认真,他感慨道:“今天在家门口全程旁听,这才晓得动拳头确实要吃大亏。这种送上门的普法,听得懂、记得住!”(廖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