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丰山乡近期在丰山村探索规范村级劳务用工管理,建立“清单定标准、闭环管流程、阳光促监督、制度固长效”的管理模式,推动村级劳务用工从“粗放管理”向“精细运营”转变。自实施以来,共梳理用工事项4项,涉及37人次,支付劳务费用14445元,已发现问题2个,全部整改到位。
建立“正面+负面”清单,厘清用工边界。丰山村对照政策规定,梳理形成村级劳务用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面清单明确环境整治、农业生产经营、基础设施维护、社会事务协助、应急事项处理及其他临时性劳务等六大类可用工情形;负面清单明确已领取固定薪酬人员、村干部职责范围内日常工作、第三方劳务派遣人员、上级财政全额拨款且有专项管理办法的工程项目用工等5类情形不得违规列支劳务费。通过清单化管理,从源头解决“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的问题,减少随意用工、模糊列支。
实行限额分级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丰山村严格执行村级劳务用工限额分级审批制度。对单笔支付金额超过800元的劳务用工,要求出工人员提供合规劳务发票;对单笔支付金额或同一用工事项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的,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再实施支付。同时,规范工价确定机制,普通劳务用工日工资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市场平均水平,对持有职业技能证书或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可结合实际适当上浮,工价标准和用工人员库均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并建立年度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闭环流程,做到全程留痕。丰山村配套使用“申请—协议—考勤—结算”全套标准化表单,规范村级劳务用工全过程管理。用工前,经办人填写村级劳务用工申请单,并与出工人员签订用工协议,经村集体或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派工;用工中,经手人如实记录考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出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出工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并留存用工照片;用工结束后,经办人填写劳务用工结算单,做到事有人管、工有人核、账有据查。
强化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单项用工事项完成后,丰山村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用工事项、用工时间、出工人员、工价、工时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用工登记、验收结算、资金支付等环节全程监督。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村级自查、乡级监管、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格局。
兼顾民生帮扶,体现政策温度。丰山村在规范用工的同时,建立村级劳务用工人员库,对具备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参与村级公益性劳务,把规范用工与常态化帮扶结合起来,既防止“人情工”“关系工”,又让困难群众有机会通过劳动增加收入。
下一步,丰山乡将在全乡推广丰山村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真正把村级“小用工”管成群众认可的“明白账”。(邓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