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促进全民阅读蔚然成风
袁金风
近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不仅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事业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更为书香社会建设注入了强劲动能。读书是最基本的文化建设。今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26年起,将每年4月第四周设立为“全民阅读活动周”。统计显示,我国国民综合阅读率不断攀升,从2012年的76.3%上升至2024年的82.1%,人均年阅读量从6.74本增加至8.31本。
当前,短视频和信息碎片化影响着许多人的阅读习惯。快捷、零散的阅读虽然能带来即时满足,但若长期如此,容易削弱深入阅读和系统思考的能力。不少青少年也在潜移默化中习惯用“EMO”“YYDS”“绝绝子”“666”等网络梗,逐渐丧失了对“黯然神伤”“登峰造极”“精妙绝伦”“叹为观止”等优美语言的鉴赏与运用能力。
如何引导公众回归系统阅读、深度阅读,已成为提升国民素养、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课题。此次《条例》的发布,从全民阅读推广、全民阅读服务、全民阅读保障、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着力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全民阅读促进体系,为促进全民阅读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可谓正当其时,恰逢其势。《条例》既着眼硬件改善,强调科学合理规划全民阅读设施建设,有计划地设置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全民阅读设施,着力消除全民阅读资源分布不均的“最后一公里”障碍;又注重软环境培育,通过设立“全民阅读活动周”、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等举措,推动形成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体现了推进全民阅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条例》彰显了均衡协调发展的价值追求。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作出了专门规定。特别是在数字化阅读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条例》提出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这既符合时代趋势,也有助于让更多人享受到阅读的便利与美好。
当然,《条例》的公布只是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法治化的第一步,促进全民阅读并非一蹴而就、一日之功,需举全社会之力、集全民之智,将纸面条例转化为实际成效。政府要加大全民阅读投入保障,完善阅读设施建设,优化阅读设施管理;群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服务方式,引导公民树立终身阅读理念;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优秀出版物和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营造全民阅读氛围;而我们每个人也可以从自身做起,逐步培养阅读习惯,在阅读中获得成长。
书香致远,文脉流长。期待《条例》的实施能够带动更多人走进阅读,让读书融入日常生活,让知识滋养每个人的心灵,也让文化在书香传承中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