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关
王艳玲
进入岁末年初,各类经济社会活动进入冲刺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责任尤为重大,各地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绷紧安全生产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夯实安全生产防线。
在思想认识上纠偏,对“关切”多些关注。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然而,实际操作中,一些错误的思想观念在影响着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比如“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有生产经营,就会发生事故。”“安全工作只是安全部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要坚定信心和决心,客观看待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宁听骂声,不听哭声”,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在机制构建上防虚,让“细节”深入细致。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利益格局更趋多元,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发展中的新问题日益繁杂,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建设也应该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各地要在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上多动脑筋,做好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保障。内容要再细化,着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修改、制定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具体的工作指引性文件,规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开展。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和不足,及时补短板、堵漏洞,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工作效能。
在末端落实上治飘,把“落实”落到实处。“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质效,最终还是要靠抓落实来实现。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繁重,工作千头万绪,需要跨领域统筹、多部门合作,要强化统筹调度,进一步夯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属地管理和应急体系“五个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工作岗位、落实到每道程序、落实到具体个人,做到既分工明确,又有机衔接;既齐抓共管,又各负其责。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肃追究问责,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做到有岗必有责、履责必尽责、失责必追责。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履职能力、监管能力、源头管控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