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度建设的初始探索

“一苏大会”现场。 (资料图)

瑞金群众庆祝“一苏大会”情景。(资料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旧址——谢氏宗祠。(资料图)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以瑞金为中心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层面上践行了党的初心和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在江西中央苏区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探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土地革命战争新局面,开启了真正人民政权建设的伟大探索,使陷于苦难深渊的中国人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
“一苏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简称《宪法大纲》)指出,根本法的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这就确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性质,即国体是工农民主专政。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确立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这也就是《宪法大纲》所规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凡上述苏维埃公民在十六岁以上皆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召开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这种制度,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工农兵代表大会包括乡(市)、区、县、省和全国五级。除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符合条件的选民按一定比例直接选举产生外,其余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均由下一级代表大会按一定比例所选举的代表组成,并选举产生各级苏维埃政府组成人员。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选举的各级执行委员会代行权力,对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负责。这种在民主选举基础上产生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工农劳苦大众选举能够代表自己意志和利益的代表参加政权,又能保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为了保证工农群众能够真正有效地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做好选举工作,1931年11月,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选举细则》。这个细则对工农兵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的办法、选举单位、代表的任期和定期向选举人作工作报告,以及选民撤销代表资格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选举中,中央苏区的许多地方参加选举的人占选民总人数的80%以上,有的地方达90%以上。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苏维埃政府代表中一般占20%以上。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乡(市)苏维埃代表会议,是苏维埃政权的基础;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区、县、省和全国苏维埃代表会议,既是立法机关,更是权力机关,不仅制定法律法规,研究讨论决定国家和地方事务重大问题,而且可以任免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员,并监督他们的工作。苏维埃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员分别由全国和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如不能胜任工作的则由民众公决撤换。作为苏维埃民主最直接体现的选举制度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使广大工农群众极大地认识了行使管理国家机关的权利,“保证了苏维埃政权巩固的基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用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权,在局部范围内改变了人民被剥削、被奴役的历史,孕育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思想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思想。这个政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新型国家政权。它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中国土地上实践的最初尝试,奠定了用苏维埃国家制度建设政权、改造社会的政治基础。正如“一苏大会”召开前所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为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告全国工农劳苦民众》指出,即将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将一定成为中国工农民主专政在全国范围内胜利和奠定的先声,创造中国新社会的序幕”。
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二苏大会”在瑞金沙洲坝举行。毛泽东作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两年来的施政情况和政权建设经验。
“一苏大会”和“二苏大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最广泛地把工农兵群众组织起来行使权力,激发了工农民主制度的活力优势,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政权建设的伟大开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奠定了根本基础。
国体和政体确定后,围绕国家政权建设和国家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初步形成了符合革命实际制度体系,比如,探索建立了坚持党的领导制度、比较完整的地方政权架构体系、社会文化制度、监察制度,初步建立了具有鲜明阶级性和时代特征的苏维埃法律体系,逐步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的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为今后党领导国家制度建设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国家政权和国家制度建设,广大工农群众精神振奋、喜气洋洋,城乡处处欢声笑语。诚如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所指出的:“谁要跑到我们苏区来看一看,那就立刻看见是一个自由光明的新天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彰显出无限生机和旺盛生命力,同国民党统治区民不聊生的悲惨景象形成鲜明对照,揭开了党带领工农群众建设国家政权、创造美好生活的序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及其国家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制度建设的初始探索和伟大预演,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制度建设的源头。(陈安 谢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