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持续做好英烈家属关爱行动

2021-12-31 08:17    来源: 赣南日报

  12月30日,兴国县举行刘宗英烈士遗骸安放仪式。离乡92年后,这位兴国籍红军烈士的忠魂终于在故土安息。这是赣州市持续做好英烈家属关爱,深入开展“替烈士看爹娘、为烈属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行动。

  据了解,1939年,参军10年、身经百战的刘宗英牺牲在苏鲁豫战场,长眠于江苏省丰县烈士陵园。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多方核实查访后,与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烈士遗骸移交协议,组织工作组前往丰县,将刘宗英烈士遗骸接回家乡,归葬于兴国烈士陵园。“替烈士看爹娘、为烈属办实事”,是我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之一,旨在传递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革命英烈后代的关心关爱,营造尊崇烈士、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推动红色基因传承。

  为做好烈士褒扬纪念,我市建立完善对烈属常态化信息采集、信息核查、信息维护、走访慰问等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完善烈属等优抚对象信息数据26448条,完善英名录和褒扬管理信息系统数据13672条,组织走访烈属34759人次,赠送慰问金500余万元,发放慰问品6146份,帮助烈属办实事4148件。我市积极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收集寻找烈士安葬地、寻找烈士亲属的各类线索,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联动寻亲机制,目前共为13名烈士寻找到亲属。

  我市严格落实烈属在教育、就业、住房、养老、医疗等各方面的优待优抚政策,优先安排烈士子女入学(入园);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发放定期抚恤金或生活补助金,并每年按照10%的幅度进行提高,保障其生活水平。目前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为每月2822元,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590元。同时,我市加快推进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将烈士遗属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给予定额门诊补助、慢性病补助和住院费补助,住院费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补助比例达80%以上;将烈士遗属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古英福  全媒体记者  张惠婷)

[责任编辑: 黄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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