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客家围屋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为保护客家围屋,日前,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一份与客家围屋保护有关的检察建议,这是全国首份在客家围屋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也是对行政公益诉讼四大领域“等外”的一次大胆探索,为检察机关在履职保护文化遗产方面提供了借鉴。
据了解,为了加强对赣南客家围屋的保护,传承客家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赣南客家围屋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赣州市第一次以地方立法形式,为赣南客家围屋提供富有地方特色和针对性更强的法律保护。
龙南县作为“中国围屋之乡”,在境内仍保存客家围屋376座,部分已列入地方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紧跟赣州市人大立法保护客家围屋步伐,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龙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客家围屋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并上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
今年5月至6月,经过大量的现场调查和翻阅资料,龙南县人民检察院梳理了龙南辖内客家围屋保护存在的问题,包括围屋墙体、梁架倒塌塌陷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围屋存放柴火等易燃物品、电线乱搭乱接、使用明火生产生活,围屋公共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过期或报废,有较大火灾隐患情形;围屋文物保护标志被损毁、移动或掩盖;围屋文物保护范围内或建设控制地带有历史性建房,破坏围屋历史风貌等。
日前,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客家围屋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龙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对排查发现的赣南客家围屋年久失修、日常管理不善、安全保障设施不到位等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形,依法履行保护监管职责;对发现案涉破坏、毁损赣南客家围屋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法律责任。
后续,龙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强对龙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记者 廖福玲)